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怎么继承

近日,关于养老金充公的消息让人们忐忑不安。那么养老金充公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职工去世之后养老金怎么办?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养老金充公最新消息 去世后充公的是单位缴费部分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中信重工董事长任沁新抛出了养老金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思考。任沁新指出:“工薪族用几十年的职业生涯交钱,但是可能到去世自己交的钱还没有领完就被充公了,难道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活得久一点吗?”然而,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对此表示持不同意见,他认为这种说法是一种误读。

根据了解,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基础养老金是政府补贴以及集体补助的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个人每月上缴的养老金。退休后养老金的数额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叠加。

而按现行养老金计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若一个职工60岁退休,个人账户资金被领完的时间是71岁零7个月。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根据国务院今年初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进行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2015最新消息:

根据国家养老金发放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退休后计发月数发放的。那么,如果在领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前去世,个人剩余的养老金会被充公吗?

经查询相关法律,《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根据陕西省人社部门相关人员的回应,个人缴纳的部分在死亡后可依法继承,不存在被充公的情况。根据规定,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依法由继承人继承。

此外,褚福灵指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除了老年养老金,还包括其他保障,如伤残待遇、遗补养老金和丧葬费。他表示,个人账户基金没有领完是可以继承的,而且在寿命较长时,还可以继续领取统筹基金直至终生,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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