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个人账户会清零吗

在养老金支付能力堪忧的背景下,个人账户是否应被"充公"引起了广泛讨论。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面临着收支不平衡的困境,财政支持也难以持续下去,个人账户亏损风险日趋严峻。

根据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养老金的发放年限低于人们的预期剩余寿命的8年,养老金的投资回报率远低于待遇增长率,同时继承制还导致了养老金额外支出。个人账户面临着越来越大的亏损风险,一些专家建议改革继承制,允许个人账户被"充公"。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每个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是根据其缴费工资的8%进行设立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从统筹基金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从个人账户的储备中支付。根据目前的养老金计发标准,如果一个职工在60岁退休,个人账户的储备金会在71岁零7个月时用完。如果参保人无法活到这个年龄,根据规定,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如果个人寿命较长,个人账户的储蓄额不足以支付养老金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会由统筹基金支付,以确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持续发放。

专家认为,个人账户制度难以实现自身的收支平衡,亏损越来越大,风险也不断累积。"这些亏损使得个人账户制度难以完全依赖自有的资金储备来满足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从而难以实现独立、平衡的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杨俊说。

最近发布的2015年《社会保障绿皮书》显示,我国规定60岁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约为11.6年,但60岁人口的预期寿命约为19年。由于计发年限少于预期寿命,实际发放的养老金超过了精算平衡的水平,导致养老金支出大于基金积累。同时,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度投资回报率约为2%,但从2005年开始,养老金待遇相对于上一年的增长率约为10%,待遇增长率超过了投资回报率可以承受的范围,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亏损。

此外,现行的继承制还导致养老金支出增加。“我国个人账户制度规定,当参保人去世时,未领取的养老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由于失去了本可以用于支付长寿者养老金待遇的资金来源,个人账户基金面临着由长寿导致的额外养老金支出的系统性亏损。”杨俊称。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多次表示,社会保险首先是保险制度。他指出,社会保险制度要实现精算平衡,需要调整给付、缴费、投资收益以及替代率、给付年龄等方面的问题。关于个人账户可否被继承,楼部长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一项权利,但实际上这淡化了保险的属性,变成了储蓄。"保险的概念是相互帮助,购买保险相当于同年龄段的人相互之间互助。"楼继伟说,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老龄化问题,也是我们当前要解决的问题。

然而,也有一些专家认为,如果去世后养老金被"充公",将会削弱社保制度的激励性,并对早逝的人不公平。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对记者表示,个人账户制度的设立正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优势所在。“个人账户是个人权益,它增强了制度的激励性,也是推动改革的重要措施。因为继承权利的明确可以减少改革阻力,所以这个原则是必须要坚持的,毫无疑问。”褚福灵认为,这不是制度的不足之处,而是优势。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表示:“我认为个人账户应该可以继承。首先,这是现行法律的规定。第二,个人账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如果去世后被'充公',个人账户的激励作用将会丧失。第三,这对于早逝的人不公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杨良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资金安全的角度来说,继承制有利于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从政府角度来说,不继承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我认为,如果不继承,可能会导致政府在这方面松懈,增加更多的资金流失和浪费。”

“现在出现的问题比较多,主要是因为我们对个人账户设置得太低了。以前个人缴费率是16%,现在是8%,明显不够。我认为适当提高个人缴费率、降低企业缴费率和总缴费率是解决资金供需矛盾的可行方案。提高个人缴费率是解决资金供需矛盾的一种选择。”杨良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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